我行两名员工获自治区文明办表彰

2017-05-12 00:00:00

近日,在自治区第二届窗口行业“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中,我行包头分行刘慧、伊化路支行徐俊娲表现突出,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表彰,被评为“文明服务岗位标兵”。她们都来自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现了热情努力、兢兢业业,勤奋敬业的职业精神。

近年来,我行立足区域客户市场,打造自身服务特色,优化服务环境、丰富服务内涵,提高服务效率、拓宽服务渠道,形成了良好的服务口碑和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品牌效应。

通过一系列的服务提升活动,我行的优质文明服务水平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有多家营业网点获得内蒙古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鄂尔多斯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