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银行自助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2-12-08 15:23:54

 1. 招标条件

鄂尔多斯银行自助设备维保项目招标人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来自企业自筹100%项目备招标条件目进行标。

2. 项目概况与标范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鄂尔多斯银行自助设备维保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服务期:1年。

2.3服务地点:鄂尔多斯银行四大分行地区的网点,地区包括包头、呼市、锡盟、乌海。

2.4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有效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在近两年内(2020年1月至今)有金融机构设备维保项目业绩;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2021年以后成立的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明或资信证明);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使用需求、采购等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发生影响本项目实施的行政处理处罚等各类异常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12月08日至2022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金融机构设备维保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

6)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截图;

7)承诺书(格式自拟),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4接受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之后发送到448355181@qq.com。

4.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6标书款办理方式:

户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蒙中分公司

帐号:1505016666450000014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建设路支行

行号:10520306645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6号鄂尔多斯银行办公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6号                           

   人:李女士                                

     话:0477-8109898

招标代理: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

人:薛勇

联系电话:15044961696

电子邮件:4483551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