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理财产品、更优质的理财服务,我行与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理财产品代销业务合作,并签署了代销协议,根据《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我行将代销合作机构情况公告如下:
| 合作机构名称 |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资本 |
50亿元整 |
| 住 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附件外贸大厦27层 |
| 法定代表人 |
顾卫平 |
具体代销理财产品信息详见我行手机银行。投资者也可依据产品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https://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相关产品信息。
风险提示:我行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的代销机构,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优质的理财代销服务,但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支持!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