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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
温馨提示

1.个人客户开通短信银行可到任意营业网点办理,企业客户开通短信银行需到开户行办理。

2.个人客户根据需求,一个账户最多可设置两个接收信息的手机号码。对公短信可根据客户需要,设定不同管理人员(如总经理、财务主管、财务人员)进行签约,一个账户最多可设定五个接信息的手机号码。

3.客户应对预留手机号码的准确性以及变更的及时性负责,以确保相关信息传递的安全性。

4.因非我行过失造成的短信内容错误、发送延迟、发送不成功等情况,我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我行短信银行业务不收取客户任何服务费用,客户主动发起的上行短信只收短信通信费(0.1元/条,通讯公司收取)。收费政策如有调整,我行届时会提前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