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我行于2023年3月29日发行2023年个人大额存单第7期和第8期产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第一条 产品概述
个人大额存单,是由我行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条例》保障范围。
第二条 产品详情
我行于2023年3月29日发行2023年个人大额存单第7期和第8期产品,产品要素如下: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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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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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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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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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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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递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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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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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个人大额存单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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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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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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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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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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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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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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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个人大额存单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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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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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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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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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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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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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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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发售对象
凡在我行开立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的个人客户均可持本人实名制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营业网点柜台或通过移动展业、手机银行购买,初次购买请指定一个人民币银行卡账户作为产品绑定账户,是申购时的扣款账户,也是本息入账账户。
第四条 产品优势
•收益率高:利率较同期限现有普通定期存款更具竞争力;
•流动性好:可办理质押贷款,允许部分提前支取;
•安全性强:保本保息,不存在本金和收益损失风险;
•功能丰富:可依客户需要,选择配发纸质存单凭证。
第五条 友情提示
•本期产品不可自动转存。
•客户可在存单未到期前,办理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后,存单余额应不低于本期产品的起存金额(如低于本期产品的起存金额,应办理全额提前支取)。如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根据存款实际天数,按支取日我行挂牌活期利率计付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提前支取金额×实际天数×日利率。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提前支取后剩余金额部分仍遵从原存单计息规则。
因办理资信证明、冻结等业务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不可提前支取。
•本产品到期后不自动转存,到期后我行自动将本息资金划入客户认购本期大额存单的银行卡活期存款账户内。
因被冻结、止付的大额存单到期后不能自动兑付,待账户状态正常后人工兑付。如因冻结等原因逾期支取,逾期支取按支取日挂牌活期利率计付利息。
•本期产品额度有限,先到先得,售罄为止。
•请您在签约前仔细阅读《鄂尔多斯银行个人大额存单说明书》。
•详情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96622客服电话。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银行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