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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UPZBCG-240511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行办公使用的办公用品供应等,具体内容详见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个标段进行招标

4.资金来源:自筹

5.供货期:在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供货,具体根据需求而定。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7.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达到相关行业及招标人的标准要求。7天内免费退换货,送货上门服务,1年免费售后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202111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办公用品供货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0705日至202407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联系电话):

   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号:0602115619100011928
开户银行:工行呼和浩特锡林路南口支行
   号:102191011567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签字和(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单位公章后按顺序扫描成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单位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资料接收邮箱:nmgxz04@163.com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

4)近三年(202111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提供办公用品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对应的购货发票为准。

4.获取方式:资料提供齐全后,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交至指定账户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5.其他要求: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审核其资质、条件和能力等内容,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ordosbank.com/)”、“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发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72509:30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2号办公楼会议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6号)。

3.开标时间:2024072509:30

4.开标地点: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2号办公楼会议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6号)。

5..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6号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77-81098981334714779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人:张旭东 乌仁图亚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邮箱:nmgxz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