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我们 > 招标专栏

鄂尔多斯银行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银行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鄂尔多斯银行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来自企业自筹为100%项目备招标条件目进行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鄂尔多斯银行零星维修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鄂尔多斯银行总行、各分、支行机构(包括鄂尔多斯市七旗两区、乌海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锡林浩特市)及各营业网点涉及10万元以内的零星维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期限:3年。

2.4服务地点:鄂尔多斯银行总行、各分、支行机构(包括鄂尔多斯市七旗两区、乌海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锡林浩特市)及各营业网点。

2.5入围家数:3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有效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在本公司注册,并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4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含)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3.5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承揽过5个合同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使用需求、采购等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发生影响本项目实施的行政处理处罚等各类异常行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复正大厦2303室。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证明材料;

(6)施工业绩(合同);

(7)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网站截图;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截图;

(10)承诺书(格式自拟),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1)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4接受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之后发送到448355181@qq.com。

4.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6标书款办理方式:

账户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账户账号:64250690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地点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6号鄂尔多斯银行办公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鄂尔多斯银行官网(http://www.ordosbank.co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6号                          

  系 人:李女士                               

      话:0477-8109898、13347147797

招标代理: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复正大厦2303室

联 系 人:薛勇、冀果果、刘书伟、吴谨旭

联系电话:15044961696

电子邮件:4483551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