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B2025090741
鄂尔多斯银行定制瓶装水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2 采购范围:鄂尔多斯银行定制瓶装水采购,共计150000瓶(含配送)。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2.3 供货时间:接到甲方订单任务后7日内。
2.4 供货地点:鄂尔多斯银行总行、各分、支行机构(包括鄂尔多斯市七旗两区、乌海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锡林浩特市)及各营业网点。
3.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取水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允许代理商参与,供应商如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需提供生产商的有效取水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销售业绩均不少于20万元;
3.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使用需求、采购等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发生影响本项目实施的行政处理处罚等各类异常行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复正大厦2303室。
4.3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取水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需提供生产商的有效取水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
(5)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网站截图;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截图;
(8)承诺书(格式自拟),未发生影响本项目实施的行政处理处罚等各类异常行为,并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9)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4接受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之后发送到448355181@qq.com。
4.5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6标书款办理方式:
账户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账户账号:64250690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6号鄂尔多斯银行办公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鄂尔多斯银行官网(http://www.ordosbank.co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采 购 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6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77-8109898、13347147797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复正大厦2303室
联 系 人:薛勇,冀果果,吴谨旭,刘书伟
电 话:15044961696
电子邮箱:4483551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