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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鄂尔多斯市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8月22日,本行与鄂尔多斯市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金额28800万元,期限12个月担保方式为保证。本次授信金额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比例超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类型。

二、关联方情况

鄂尔多斯市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11日,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康惠路10号,注册资本19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席剑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06769038404。

鄂尔多斯市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所以认定鄂尔多斯市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我行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定价水平遵守商业原则且公平合理,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该笔交易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办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项业务属于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监管套利,符合公开公允和商业原则。同时,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本行相关制度,并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