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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尔多斯银行自然人股东及时变更受托人或自行参加股东会的通知

各自然人股东:

各自然人股东委托的受托人任怀雄由于自身原因无法行使其相关受托权利,现通知各自然人股东及时与鄂尔多斯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更换受托人,或自行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特此通知。

  人:高美云、李学慧

联系电话:1394778572218586110702

传真电话:0477-8129710

电子邮件:ordosbankdb@163.com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乌审西街6号鄂尔多斯银行2号楼3018办公室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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