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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银行关于长期不动户销户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的相关规定,我行拟对一年(含)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长期不动户纳入久悬账户管理,请相关单位(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未办理销户的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账户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鄂尔多斯银行长期不动户明细表(2026年1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