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理财产品与更优质的理财服务,我行与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银理财”)开展理财产品代销业务合作,并已签署代销协议。根据《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代销合作机构信息公告如下:
| 合作机构名称 |
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资本 |
20亿元 |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219号中建中心6层局部和8-10层 |
| 法定代表人 |
金韬 |
我行将代销渤银理财发行的理财产品,本次代销业务自2026年3月24日起正式启动,具体产品信息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查询。投资者亦可依据产品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相关产品信息。
风险提示:我行作为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的代销机构,仅提供代销服务,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产品的发行、投资管理、风险承担均由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敬请投资者充分认识投资风险,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谨慎决策。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支持!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