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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理财产品代销业务合作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理财产品与更优质的理财服务,我行与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银理财”)开展理财产品代销业务合作,并已签署代销协议。根据《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代销合作机构信息公告如下:

合作机构名称

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亿元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219号中建中心6层局部和8-10层

法定代表人

金韬

    我行将代销渤银理财发行的理财产品,本次代销业务自2026324日起正式启动,具体产品信息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查询。投资者亦可依据产品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相关产品信息。

    风险提示:我行作为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的代销机构,仅提供代销服务,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产品的发行、投资管理、风险承担均由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敬请投资者充分认识投资风险,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谨慎决策。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支持!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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