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单位客户:
您好!为更好维护您单位账户资金安全,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账户管理相关要求,我行将对一年(含)以上未发生收付业务、且无银行欠款的单位长期不动账户进行梳理。
依据制度规定:此类账户需由开户单位在收到通知30日内办理销户;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愿销户,账户资金纳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请附件清单内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账户确认,可选择继续保留账户或办理销户。逾期未办理相关业务,我行将按监管规定将账户资金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温馨提示:我行不会发送 “账户清理”“账户核实” 等相关短信链接,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向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操作,请您注意防范诈骗风险,请勿随意点击不明链接。如您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网点服务电话或网点工作人员。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为您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