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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银行总行职工餐厅改造工程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鄂尔多斯银行总行职工餐厅改造工程项目),采购人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执行条件,现对项目进行竞价采购,特邀请有意向并且具有能力响应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响应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CG202616519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银行总行职工餐厅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单位: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确定1家施工方,承接职工餐厅改造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内容明细

采购内容:

包名称:包1

包编号:01

预算金额(元):188,847.70

最高限价(元):188,847.70

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

质保期限:2年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银行总行

标包内容描述:鄂尔多斯银行总行职工餐厅改造工程项目,具体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主要技术要求:鄂尔多斯银行总行职工餐厅改造工程项目,具体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预算 (元)

备注

1

总行职工餐厅 改造工程项目

1.00

188,847.70

付款方式:

序号

付款方式

类型描述

条款

1

N:验收97%-质保金3%

验收

终验收合格后凭100%发票、合同、甲方出具的终验收结果支付合同总价的97%;

质保金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凭合同、甲方出具的质保金支付确认结果支付合同总价的3%;

三、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提供承诺函: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②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视为包含所有费用,若合同签订后未能如期履约,导致合同无效或解除的,供应商应就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响应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4)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不能参加本项目响应。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人及平台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资料泄密责任。

5)本次招标要求采购响应人须具备资质要求:★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有效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函);★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2025年以后成立的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明或资信证明)。★6.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至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无关联关系承诺函);★8.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10日内的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9.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9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违法分包。注: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偏离,业绩要求: ★11.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须具有2份15万元以上建筑工程改造类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偏离。

6)其他要求:

★1.本竞价采购文件中的付款方式为阳光采购平台设置的制式条款,不以此付款方式为准,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本竞价采购文件中的质保期限为阳光采购平台设置的制式条款,不以此质保期限为准,本项目质保期限为5年。

★3.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成交价×1.5%×60%(经计算后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4.技术要求

1)建设工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

2)施工过程的管理要求,工程转包方面的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本项目竞价公告及竞价文件里要求的所有需要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及各类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供应商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取消其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主要或重点控制材料的范围、标准: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自治区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施工质量达到的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5)行业规范要求: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自治区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现场管理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自治区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7)安全施工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自治区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8)人员要求:供应商须至少配备10人以上团队,团队人员中有相关证件的必须提供相关证件,例如电工、水暖工等。

9)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当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现行规范标准组织施工,严禁偷工减料、擅自减少清单工作内容、降低材料及工艺标准。若存在偷工减料行为,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返工整改费用,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注:供应商须按本要求出具对应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作否决处理。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偏离。

四、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rdoszxfztz.com:20443)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平台首页“供应商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即可下载电子竞价文件。

2.技术支持

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477-3836833(工作时间:09:00-12:00,14:30-17:30),或“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指南”。

3.本项目不收取文件下载费用。

六、竞价

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登录系统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rdoszxfztz.com:20443)方式参与本次电子竞价交易。

2.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故障、网络中断等非采购平台原因导致的竞价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

3.竞价相关信息如下:

报名(递交资格)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8时30分;

报名(递交资格)结束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8时30分;

竞价模式:递减;

竞价方式:单轮竞价;

竞价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8时30分;

竞价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8时30分;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9时3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 20时30分;

竞价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8日 20时30分。

七、成交规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4.成交供应商公示结束(未收到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请成交供应商尽早与采购人进行联系,沟通签订合同以及后续相关事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1.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rdoszxfztz.com:20443)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3.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4.鄂尔多斯银行官网(http://www.ordosbank.com/)。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6号

联系人:任国佼

联系电话:1854777011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复正大厦2303室

人:薛勇

联系电话:15044961696

十、异议

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提交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递交。如未提供经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材料,将被视为无效异议。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价文件之日或者竞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